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医生开“大处方”、医院卖贵药、让病人作不必要的检查……只要上医院,小病也要花费不菲。原因之一,在于“以药养医”。令人欣喜的是,这样的现象有望成为过去,即将实行的医药分开核算、分别管理制度,将试行把医院的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。
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指出,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。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,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,独立核算、照章纳税。
张文康说,今后要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。医疗机构是药品招标采购的主体,卫生行政部门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,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。招标采购必须保证药品质量,降低药品流通成本,防止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。
卫生部门提供的统计信息数据说,门诊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的62.1%,住院病人药费占49.2%。据此推算,门诊病人、住院病人支付的药费一年合计将近500亿元。